評價結論
根據《國民經濟行業分類》(GB/T 4754-2011)進行行業劃分,該企業行業分類屬于醫藥制造業中的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,行業代碼為C2710。同時根據《建設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(2012年版)》(安監總安健[2012]73號),經分析認為,該項目為“職業病危害嚴重”的建設項目。
本次評價經分析認為,浙江海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在總體布局、設備布局、建筑衛生學、職業病防護設施、個人防護用品、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、職業病危害告知、職業病危害培訓、應急救援設施、輔助用室、職業健康監護、職業衛生管理制度、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等方面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》、《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》、《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》等相關法律法規、標準的要求。
浙江海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在正常生產的情況下,在采取了本報告提出的措施與建議的前提下,在職業病防治方面能夠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、標準的要求。
建議
1職業衛生管理措施與建議
(1)按《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》(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)等規定的要求健全與完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,包括各級人員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、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、職業病防護設施危害檢修制度、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及其檔案管理制度、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等。
(2)按《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指南》(GBZ/T 225-2010)等規定的要求完善職業病防治計劃,明確防治計劃的目的、目標、措施、考核指標、保障條件,并制定與之配套的實施方案,實施方案應有時間、進度、實施步驟、技術要求、考核內容、驗收方法等。
(3)變更工作崗位、工作內容的勞動者應進行職業衛生培訓,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知識培訓的勞動者一律不得安排上崗。接觸塵毒的勞動者應經過“三級安全教育”和防塵防毒知識技能培訓,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。企業還應定期對在崗期間的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培訓,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防塵防毒知識技能再教育和考核。職業衛生培訓應做好記錄及存檔工作,存檔內容包括培訓通知、教材、試卷、考核成績等,檔案資料應有專人負責保管。
(4)按《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的通知》(安監總廳安健〔2013〕171號)的要求進一步健全與完善職業衛生檔案,檔案應包括:建設項目職業衛生“三同時”檔案、職業衛生管理檔案、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、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、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、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、法律、行政法規、規章要求的其他資料文件。
(5)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,結合企業實際情況計劃職業病危害防治經費,用于預防和治理職業病危害、工作場所職業衛生檢查、健康監護、職業衛生培訓等,如防護設施與應急救援設施、職業衛生檢測與評價、職業健康檢查、個體防護用品、職業衛生檔案等方面的投入,并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支。
2應急救援措施與建議
(1)定期對應急救援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,確保其能正常有效運行。
(2)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,定期演練,評價演練效果,評價應急救援預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,并形成記錄。
3職業健康監護措施與建議
完善職業健康監護制度,并為存在勞動關系的勞動者(含臨時工)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,勞動者名冊應按照上崗前、在崗期間和離崗分別建立存檔,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由專人負責管理,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。
4輔助用室措施與建議
按《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》(GBZ 1-2010)等規定的要求,企業PU樹脂合成車間衛生特征等級為3級,宜設置更/存衣室,可在休息室按同柜分層的原則設置。
5職業衛生監測與評價措施與建議
(1)每年委托具有職業衛生檢測資質的機構進行職業衛生定期檢測,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應按年度存檔,妥善保存。
(2)企業以往未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、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,以后如該企業涉及到新建、擴建、改建或技術改造、技術引進時,企業應在可行性論證階段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,并在竣工驗收前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,職業病防護設施也應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。
6職業病防護措施與建議
(1)加強對職業病防護設備的經常性維護檢修,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,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,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。當使用原輔料、產品品種、生產工藝、生產設備、生產規模等發生變化時,可導致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、濃度或強度相應發生變化,企業應委托具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評價。
(2)加強對生產設備、輸料管道密閉性等指標的檢查、維護,尤其是取樣口、閥門等重點部位,防止跑冒滴漏。
(3)定期對員工進行職業衛生培訓,如作業時可能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、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維護,同時督促工人在作業時按規范使用個人防護用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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